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有关外汇管理证明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01 11:31 浏览:1 次 分类:外汇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证明事项进行了清理,决定取消11项证明事项(见附件)。在办理相关业务时,此11项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改为外汇局内部核查。请你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认真贯彻实施。

本通知自202021日起实施。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1231


附件:外汇管理取消证明事项目录

相关合规问答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有关外汇管理证明事项的通知的最新政策解读是什么?

根据最新行业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有关外汇管理证明事项的通知需要关注合规要求的变化,建议企业定期审查自身业务是否符合最新政策标准。

汇管

在汇管的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注意法规更新、操作规范、文档完整性等方面的合规风险,建议咨询专业合规顾问。

如何建立完善的合规管理体系?

建立合规管理体系需要从制度设计、流程规范、人员培训、监督检查等多个维度入手,确保业务全流程符合法规要求。

汇管理与其他合规要求有何关联?

汇管理是整体合规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海关、税务、贸易等领域的合规要求存在交叉和联动关系。